已知物料在回轉窯內的停留時間,對窯爐高度及直徑進行的計量過程中,當物料在窯爐內停留的時間可以取得準確數據時,是可以按照以下公式對窯爐高度和直徑進行計算的:
G=0.785D2H·V/Z
其中G表示回轉窯單位小時生產率,通常在設計初期就已確定;Y為物料的堆積密度;Z為物料在窯爐內停留的總時間;D為回轉窯直徑;H 為窯的有效高度,其中窯爐的H和D是有一定的聯(lián)系的,H/D=4-6。如果H和D是已知的,那么我們完全可以根據公式計算出物料在窯爐內的停留時間。
在計算完成后,我們需要考慮在此段時間內物料是否能夠完成煅燒,通常物料在回轉窯內的實際停留時間大于必須停留時間的設計才是較為合理的,否則必須重新設計。同時物料的煅燒還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1、物料在煅燒帶某段停留時間需滿足Z段=4·94βrR2/2SQ(ReO)½。
2、物料在預熱帶和冷卻帶的停留時間Z′,是根據傳熱過程進行判斷的,即Z′=BC/∝0㏑[(t氣-t′料)/(t氣-t″料)]。
由此可知,在回轉窯冷卻帶中,由于溫度較低,只存在對流傳熱,在預熱帶,除了對流傳熱外還存在輻射傳熱,因此傳熱總系數應該是兩者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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